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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大补贴,长江新区出台购房政策,助力人才引进落户

* 来源: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4-06-18 15:37:00 * 浏览: 111

近日,武汉市长江新区出台新的购房政策,对新购房人员给予多重补贴,助力人才引进,促进长江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并挂牌成立长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点工作站。入职我中心即可享受相关购房优惠政策(具体政策附后),同时高学历人才可享受叠加优惠政策。目前,我中心多名鉴定人已落户长江新区购置房产,均已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根据目前出台的政策,具有博士学历且在长江新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在长江新区购房最高可获得10万元购房补贴及全额契税补贴。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华中国际产业园,拥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文书、痕迹等多项司法鉴定资质。中心共有28个分领域97个项目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认证认可(CNAS)和资质认定(CMA)。2018年成为湖北省首家《司法鉴定技术与服务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机构;2019年获司法部批准,成为湖北省唯一一家《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推荐机构》;2020年参与完成世界首例新冠肺炎逝者遗体解剖工作,荣获“武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武汉市新洲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荣获“武汉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和2023年芒果TV《初入职场的我们 法医季》《初入职场的我们 法医季第二季》等节目拍摄指导单位及拍摄地;2024年挂牌成立“长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工作站”。

 

中心共有司法鉴定人35名,其中15名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20人,博士后2人,并依托“刘良工作室”,建立了以全国知名法医学专家刘良教授为首的法医学专家顾问团队和以同济、协和等知名三甲医院为主的临床医学专家库。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崇尚“家”文化,让每个职工能够融入崇新大家庭,为每个职工实现职业理想提供发展平台,同时,与“刘良工作室”合作,实现高校与民营鉴定机构的优势互补,达到中心“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打造第三方司法鉴定的标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关于促进武汉长江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措施共有五条,具体措施为:


第一条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对已缴纳的契税,首套房按缴纳契税的全额给予补贴,二套房及以上按缴纳契税的60%给予补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长江新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对已缴纳的契税按60%给予补贴。


2024年6月1日前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已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第二条 实施更大范围人才补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江新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10%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10万元、硕士最高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3万元。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非长江新区工作、毕业6年内并在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5%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5万元、硕士最高补贴3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1万元。


第三条 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优惠。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长江新区工作的从教、从医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等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在长江新区购买特定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


第四条 开展住房团购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长江新区集中团购住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定购房优惠。


第五条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统筹做好教育、医疗、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可叠加享受,其中契税补贴及人才补贴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发放。本《措施》由联合发文单位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规的,从其规定。咨询电话:027-85998535、027-859987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